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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3版:信息披露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2012年付息的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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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2-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2年11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产品对公客户投资协议书》,使用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万元

      3、理财产品期限:2012年11月6日至2013年1月6日

      4、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融资人)发行的债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行的债券为信用主体的其他融资项目。

      5、投资收益支付:每个单一投资期结束向公司支付一次(收益计算基础为30/360)。

      6、公司与光大银行无关联关系。

      7、风险提示

      7.1 信用风险:本产品所投资的人民币T计划理财产品涉及融资人及担保人的信用风险,若产品到期时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按照相等期限和相应年收益率计算所应获得的本金和收益金额,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7.2 利率风险:本产品各投资期收益率随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变化而变化,但在单一投资期内,如果市场利率调整,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调整而变化。

      7.3 流动性风险:公司在本产品的单一投资期内没有提前终止或赎回权,这样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单一投资期限内使公司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7.4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7.5 管理风险:由于受客观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7.6 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公司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公司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7.7 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及本金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运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8、应对措施

      8.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8.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8.3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8.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

      1、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月月盈”2009年对公客户第二期产品2,金额为3000万元。该产品已到期。

      2、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6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