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临2012-020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2年11月8日上午9:30在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二楼紫丁香厅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 129,023,777 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6.0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怀珍女士出席并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议案表决情况:
1、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本次会议同意更换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服务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
3、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前,就改聘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陈述意见。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于昕 律师和 周峰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本所认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