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2-28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本公司诉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4年11月30日,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为11个月。同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上述《借款合同》的债权作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05年10月30日贷款到期,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2006年,本公司代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还款本金和利息共计10160万元。
本公司多次催收,但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向本公司偿还10160万元及利息(从2006年1月18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深圳市明星康桥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三、案件进展
本公司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决定受理本案。
四、本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案件尚未进行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程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本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