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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2-02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要求,经自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2、与公司五分开的承诺

      电气总公司已签署《承诺函》,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切实保障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运作。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3、关于税收优惠不合规的承诺

      公司部分下属公司2005年-2007年间存在享受的税收优惠与国家税收管理相关规定不相一致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若主管部门要求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补缴因享受前述相关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则电气总公司将承担该等企业应补缴的税款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4、关于房地产权属问题的承诺

      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部分下属公司拥有尚未获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建筑物;以及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仍拥有的房地产中存在9处划拨土地、4处房地产仍需办理权利人名称变更过户手续、25处附着于租赁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电气总公司承诺,将尽力协助公司办理上述土地和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并承诺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不能正常使用该等房地产,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相应经济损失;如由于前述情况导致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被主管机关处罚或任何第三方索赔,则电气总公司将赔偿公司(包括下属控股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5、关于人员费用支付和结算的安排

      就公司先行支付最终由电气总公司承担的退休人员补贴和内退人员费用,电气总公司承诺,自2008年起,电气总公司将每季度向公司先行预付所述人员费用,待该等费用实际发生时再由公司与电气总公司进行结算。

      截止目前,电气总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存在正在履行的承诺如下:

      就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业务,公司承诺, 财务公司将不向电气总公司及电气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