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329 证券简称:海伦钢琴 公告编号:2012-023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12月1日(星期五)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上午9时30分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的议案》;
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钢琴生产扩建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普陀山路厂区钢琴部件技改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公司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12 年11月30 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普陀山路8号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58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如使用信函请采用特快专递,以确保及时收到。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中午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普陀山路8号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定靖、李晶
电 话:0574-86813822
传 真:0574-55221607
邮 编:315806
邮 箱:phil@hailunpiano.com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普陀山路8号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1: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 注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做任何标识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
| 2 | ||||
| 3 |
委托股东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