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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2-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2-02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东方”或“公司”)于 2012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7号”文核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3.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891,632.53元。公司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06228.80万元,超募资金为915,603,632.5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2〕16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 年 7月25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详见 7月26日公告)。根据决议,公司已使用2亿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以2.57亿元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按照承诺,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5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11月14日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715,603,632.53元(不包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山东邹城年产25,000,吨色棉纺项目和江苏淮安高档纺织品生产项目,以及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逐渐扩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 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购买,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31%计算,一年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 45,154,589.22元。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审议程序

    2012 年11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七、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实现超募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 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意见

    百隆东方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百隆东方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负担和优化资产结构,亦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公司已承诺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百隆东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百隆东方使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4、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2-028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15,603,632.5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2年12月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百隆东方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2-02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相对于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2-03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 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董事会将于2012年12月3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3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4、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7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27日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预登记方法

    1、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2、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9日 8:30-17:00。

    4、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788339,投票简称:百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8833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

    1.00 代表议案一,2.00 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

    价格为:

    序号议案对应申报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赞成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6)确认委托完成。

    4、投票操作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百隆东方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339买入1.00 元1 股

    (2)如某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339买入1.00 元2 股

    (3)如某投资者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339买入1.00 元3 股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传真:0574-871495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1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授权范围:

    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议案投赞成票;

    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议案投反对票;

    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附件:

    回 执

    截至2012年 月 日,本单位(个人) 持有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签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