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2-029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报道“海南椰岛被诉赔4800万,董事长之弟陷关联交易”,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案件基本情况:
近日,我司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诉我司、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副本。
1、案件当事人: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被告: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商道船务有限公司、张春田、孙艳秋、海南商道实业有限公司;
2、案由: 原告诉称,2011年5月25日,原告与商道实业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原告给予商道实业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受让买方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告据此向商道实业发放31笔借款,商道公司向原告偿还了24笔借款,最后7笔共3842万元商道实业未偿还给原告;原告与张春田、孙艳秋、商道船务2012年5月26日、7月30日就还款订立担保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但至今尚未还款,形成纠纷。原告诉讼请求判令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4803.021万元及利息,我司、商道实业、张春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商道船务在3842万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3、 经核查,我司及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并不拖欠商道实业应收账款,与原告以及商道实业之间也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及担保;有关我司历年应付账款、应收账款等债权债务状况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形式披露,原告对我司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4、接到应诉通知书后,我司已对原告提供给法院的多份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已申请司法鉴定,积极应诉。
5、本次诉讼对我司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我司、洋浦物流与商道实业、圣泰贸易之间进行贸易的情况:
贸易类: | ||
从海南商道实业有限公司购进 购进品种:糖蜜酒精 | 单位:元 | |
年 度 | 集团公司 | 洋浦物流 |
金额(含税) | 金额(含税) | |
2010年 | 101,908,889.60 | |
2011年 | 15,489,912.00 | 201,611,511.00 |
2012年1-5月 | 102,157,146.00 | |
合 计 | 117,398,801.60 | 303,768,657.00 |
向海南圣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 销售品种:糖蜜酒精 | 单位:元 | |
年 度 | 集团公司 | 洋浦物流 |
金额(含税) | 金额(含税) | |
2010年 | 102,565,028.88 | |
2011年 | 15,569,865.40 | 187,620,998.12 |
2012年1-5月 | 102,657,932.80 | |
合 计 | 118,134,894.28 | 290,278,930.92 |
生产采购类: | ||
从海南商道实业有限公司购进 | 单位:元 | |
年 度 | 糖蜜酒精 | 大米 |
金额(含税) | 金额(含税) | |
2007年 | 2,241,105.40 | |
2009年 | 15,571,779.40 | 746,066.16 |
2010年 | 11,124,413.00 | |
2011年 | 11,893,558.40 | |
合 计 | 40,830,856.20 | 746,066.16 |
从海南圣泰贸易有限公司购进 | 单位:元 | |
年 度 | 糖蜜酒精 | 白糖 |
金额(含税) | 金额(含税) | |
2007年 | 81,400.00 | |
2010年 | 3,757,579.85 | |
2011年 | 3,736,893.10 | |
合 计 | 7,494,472.95 | 81,400.00 |
1、 生产采购类业务的交易均为竞价采购。采购的酒精、大米、白糖均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保健酒。 2、 与商道实业、圣泰贸易公司的贸易,我司及洋浦物流略有盈余,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
对媒体所质疑的商道实业、圣泰贸易、商道船务实际控制人是张春田,与我司贸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我司作为企业无法对另一企业展开调查,已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随时披露相关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