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38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90%,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已于2012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临2012-019)。
截至2012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上述归还募集资金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39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2年11月16日以传真和当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元。
2.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
3.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壹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美元叁佰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40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2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1月21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41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1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5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01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12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5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2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周转和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98%,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华锐风电《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期归还。
(2)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周转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于2012年11月21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期归还;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
(1)华锐风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华锐风电本次拟使用9.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的规定。
(3)华锐风电2012年5月21日已使用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1月20日,该笔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锐风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华锐风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未超过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10%,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此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由华锐风电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安信证券同意华锐风电本次以9.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