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昔日战术入股 今日诉诸公堂 万得、同花顺恶战金融数据服务
  • 万得诉同花顺难获全胜 后续还将面对天相诉讼
  • 金融数据软件纠纷不断 凸显知识产权保护软肋
  •  
    2012年11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A2版:公司·热点 上一版  下一版
     
     
     
       | A2版:公司·热点
    昔日战术入股 今日诉诸公堂 万得、同花顺恶战金融数据服务
    万得诉同花顺难获全胜 后续还将面对天相诉讼
    金融数据软件纠纷不断 凸显知识产权保护软肋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万得诉同花顺难获全胜 后续还将面对天相诉讼
    201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万得诉同花顺难获全胜

      后续还将面对天相诉讼

      ⊙见习记者 黄世瑾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尽管初步诉讼结果并不理想,但公司并不会放弃。”在听说万得资讯起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后,曾经起诉万得的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这样告诉记者。他表示,“我们想通过这个案子前后判决结果的差距,当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展的见证。”

      同时,多位专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正如天相起诉万得的实际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国内在前沿行业如软件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如实物产品一样严格。同时,就万得资讯起诉同花顺案而言,万得的诉讼请求要获得全部支持还存在着不确定性,需要具体分析看待。

      今年9月,2010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天相起诉万得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初步性的结果:天相胜诉,不过仅获赔6万余元。“我们起诉的是万得盗用我们的研究报告,原因有两个:首先是他们侵犯了我们的知识产权;还有就是我们互为竞争性产品,万得不是我们的用户,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商业机密,属于不正当竞争。”林义相告诉记者。

      由于种种原因,天相认定的万得在2年内盗用6000余份研究报告没有一次性提起诉讼,“本次起诉只用了其中的148份,起诉金额是200多万元。”林义相表示,在庭上万得承认利用了天相的成果,也承认双方存在竞争关系,“但是由于法院需要我们来举证对方如何窃取,所以最后判了很少。”

      对于这个结果,林义相表示十分失望。他认为,这恰恰反映了中国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在某些环节的薄弱,“这种保护涉及每个人,如果没有这种保护,没有人愿意创新,整个行业都要受损。这次万得起诉同花顺,他们应该也能体会到侵权对整个行业的伤害了。”

      与天相诉万得类似的是,此次万得作为原告显得信心十足。不过,一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的上海本地律师事务所人士告诉记者,万得若要大获全胜,同样有一定难度。“一般而言,此类诉讼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针对界面侵权;二是参数;三是能从源代码角度证明对方存在侵权。”

      他认为,针对界面侵权的诉讼一般较难获得支持,主要原因在于界面所具有的共性及无可选择性。“比如有些使用的软件,在界面的设置上,无论从使用者习惯角度还是适用角度,后来者不具备太多选择性,所以即使原告可能具有在先的权利,但却因为有一定共性而不易获得支持。”

      其次,针对交易软件的诉讼,由于其大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相同,因此要获得完全支持亦有难度。“除非原告可以证明他有一些独特指标,采用独特的计算方式获得,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第三就是从源程序的角度证明对方存在侵权,即所采用的程序完全一致,这是最为有力的证据,但这一认定亦存在难度。“好比说‘可能’和‘或’的区别,完全可以通过细微的人为修改进行规避。”上述律师表示,从这三个层面讲,诉讼请求需要获得完全支持的不确定性较大。

      一位计算机服务行业的分析师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看法。他认为,“从外观图形设计的角度而言,万得若要完全胜诉存在很大难度。当年苹果也起诉微软抄袭其图形界面,结果施乐跳出来说是苹果抄袭自己在先。想要取得确凿认定非常困难,除非大家都把自己的源代码掏出来比。”

      另外,有法律业内人士称,此案另一大“噱头”在于近亿元的诉讼额,但法院即使做出了认定被告存在侵权的裁定,但万得方是否会获得如诉讼请求中的全额赔偿还存在不确定性。首先,需要明确这笔金额是如何认定的,如果是根据对方的销售数据进行计算,那么原告方如何认定对方的真实销售数据;其次,即使获得了对方的销售数据,但还需考虑两者的必然性,即对方所获得的这笔销售收入是否一定因为这些侵权活动而造成。因此,综合来看,最终即使法院裁定同花顺侵权成立,其赔偿的数额亦可能会大打折扣。

      前述分析师也强调,如果全额赔付,显然会对同花顺业绩造成显著影响,“但是我认为对同花顺的声誉以及向机构市场扩张的势头的打击,其影响会大于赔偿。”

      林义相最后告诉记者,对于万得的诉讼,天相不会放弃。“2002年,万得的老总就告诉我,看了天相软件的界面,才知道数据可以这么做。包括算法在内的侵权,我们已经不想一件件去起诉了,但是盗用研究报告这件事我们会一直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