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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飞机交易公告
    2012-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2-03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飞机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与空中客车公司(以下简称“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空客公司购买6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以下简称“购买飞机交易”)。

      一、购买60架A320系列飞机交易概况

      1、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与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购买协议》,向空客公司购买6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

      2、交易相对方

      空客公司是世界上主要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法国图卢兹。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空客公司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本次购买飞机交易的标的为60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

      4、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例会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尚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属于主要交易,将由持股50%以上的股东出具大股东书面同意函,具体情况请参照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上(www.hkex.com.hk)公告。

      二、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每架空客A320系列飞机的公开市场报价(“根据2012年的目录价格”)约为8,986.67万美元,60架A320系列飞机的基本价格合计约为53.92亿美元(美元与人民币按1.00美元兑6.35元人民币折算,约为342.39亿元人民币)。上述基本价格包括机身价格及发动机价格。

      本次交易协议根据一般商业及行业惯例,由本公司和空客公司按公平原则协商确定。据此,空客公司给予本公司较大幅度的价格优惠,因此,该等飞机的实际代价显著低于上述基本价格,并且本公司确认在本次交易中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与本公司以往向空客公司购买空客飞机中所获的价格优惠相当。同时,上述价格优惠主要影响本公司未来营运成本中飞机的折旧,本公司亦相信本次交易所获价格优惠对本公司未来整体营运成本并无重大的影响。

      本公司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环境,行业情况以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该协议项下获得的价格优惠是公平合理的,符合本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以美元现金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议生效后,公司先分期支付部分预付款,然后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日再付清余款。

      (四)交付时间

      上述60架A320系列飞机将于2014年至2017年分批交付于本公司。

      (五)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公司拟通过业务营运、商业银行贷款、本公司其他融资工具所得资金为本次购买60架A320系列飞机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代价属于分期支付,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进行购买飞机交易的理由及预期对公司的益处

      不考虑本公司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作出的调整,以本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ATK)计算,本次购买飞机交易将使公司的运力增长约12.05%。

      本公司购买60架A320系列飞机,主要是为了为满足国内中、短程客运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加强本公司国内客运航线的运力,进一步完善公司航线网络,增强公司在国内市场中的竞争力,提升公司国内航线的经营能力。

      本公司董事认为,购买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2-03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飞机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11月23日与空中客车公司(以下简称“空客公司”)在中国上海签订《飞机出售协议》,向空客公司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以下简称“出售飞机交易”)。

      一、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易概况

      1、交易概述

      2012年11月23日,公司与空客公司签订了《飞机出售协议》,向空客公司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

      2、交易相对方

      空客公司是世界上主要飞机制造商之一,总部位于法国图卢兹。本公司确认,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本公司董事所知,空客公司及其各最终权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均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3、交易标的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的标的为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

      4、审议程序

      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例会审议批准,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二、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易基本情况

      1、飞机获得时间:上述18架飞机自2000年至2007年分批引进,使用平均年限为8.2年。

      2、账面价值:上述18架飞机2012年11月23日的飞机账面净值为15.3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7%。

      3、运力情况:上述18架飞机2011年的年可用吨公里(ATK)为123,837,516吨公里,占2011年本公司全部ATK的0.66%。

      4、主要航线: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均为支线飞机,目前都在执行国内航线。

      (三)协议条件

      1、本公司向空客公司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所拥有的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所有权;

      2、于交付日,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无被抵押或附带优先权,或本公司就该等抵押或优先权(如有)向空客公司提供相关解除文件;

      3、出售协议项下的保证及陈述真实正确。

      (四)协议金额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是由本公司和空客公司按公平原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参照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交付时的账面价值确定。价格包括机身、随机发动机以及随机配件。

      (五)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所涉金额将由空客公司以美元现金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在协议生效后,空客公司于每架飞机交付后支付全款。

      (六)飞机交付状态

      飞机按照中国民航(CAAC)现状交付。

      (七)交付时间

      上述18架飞机将于2014年至2016年分批交付于空客公司。

      三、进行出售飞机交易的理由及预期对公司的益处

      不考虑本公司可能基于市场环境和机龄而对机队作出的调整,以本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可用吨公里(ATK)计算,本次出售飞机交易将使公司的运力减少约0.66%。

      本公司通过出售8架CRJ飞机和10架EMB飞机,进一步精简了公司的机队机型,优化了公司的机队结构,有助于降低公司的单位运营成本。

      本公司董事认为,出售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