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23日,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在河南省南水北调网(http://www.hnnsbd.gov.cn/index/index.asp)上发布“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鹤壁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1号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鹤壁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四标中标候选人。对此中标公示,公司提示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鹤壁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2、项目名称:鹤壁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四标
3、项目内容:管道采购4标:35号干线K6+700~K21+450段,该标段管线长约14.75km,管径为DN3000,管材为PCCP。
4、计划供货日期:首批供货日期为2013年1月19日,具体供货日期以监理人批准的供货计划为准。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亿壹仟零叁万叁仟肆佰玖拾贰元整(¥110033492.00元),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22%,本项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项目中标公示期为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1月26日,在公示期内,我公司仅为中标候选人,公司能否收到中标通知书还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事项待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我公司将及时做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业主方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郑州供水配套工程1号招标管道采购”于2012年11月12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44485272.55元投标报价中标管道采购2标。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方: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2、项目名称:郑州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二标
3、项目内容:主要内容包括20号口门~航空城二水厂及23号口门~常庄水库PCCP管道、23号口门~白庙水厂8+693~17+603PCCP管道采购,其中DN1800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输水线路长度为11.26km;DN1400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输水线路长度为3.74km。
4、中标金额:44485272.55元
5、计划供货日期:2012年12月10日开始首批供货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仟肆佰肆拾捌万伍仟贰佰柒拾贰元伍角伍分(¥44485272.55元),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18%,本项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上提示,公司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办理并签订合同、履约保函等有关事宜。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业主方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第1、2、3、4、6、7标段”于2012年10月21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109232474.00元投标报价中标漯河供水配套工程PCCP管材采购第3标段。
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2012年10月30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4)。
近日,公司与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就该项目签订了《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3标段管材采购合同书》。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河南省漯河市
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3标
供货时间:2012年12月中旬开始首批供货
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亿零玖佰贰拾叁万贰仟肆佰柒拾肆元整(¥109232474.00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己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南水北调基金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漯河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漯河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3标
3、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亿零玖佰贰拾叁万贰仟肆佰柒拾肆元整(¥109232474.00元)
4、供货时间:2012年12月中旬开始首批供货,交货时间以施工承包人出具的经监理人审核批准的《管道供应计划表》(包括管道规格、数量和交货地点)为准。
5、结算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 在公司与合同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后21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5%作为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开始扣回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90%应全部扣清预付款。
(2)进度款 经监理人和合同买方、施工承包人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工地交接验收单后,由监理人出具支付证书21天内,合同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80%。
管道验收后支付至实际到货合同价的95%。
(3)质量保证金 合同实际到货价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一年后,合同买方向公司退还质量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亿零玖佰贰拾叁万贰仟肆佰柒拾肆元整(¥109232474.00元),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08%,本项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存在影响该合同收益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辽宁分公司。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关于在辽宁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9)。
近日,该分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注册号:210900004071657
营业场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巴镇杜代营子村
负责人:王宝灵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制造、销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