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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2—05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1月23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话等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石英因病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鉴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期暂停了副省级以下国有大型企业银行间市场中期票据的发行,我公司在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拟发行中期票据事宜也将暂停。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发行短期融资券。

      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划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短期融资券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短期融资券发行审批进度,在发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发行短期融资券可拓宽融资渠道,适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方式的灵活性,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

      (四)短期融资券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在铁岭市新城区金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12-058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

      2、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鹰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授权的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12年12月17日前(包括12月17日)公司收到为准。

      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10:00)

      3、登记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鹰大厦8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授权的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峰

      联系电话:024-74997822

      传 真:024-74997890

      邮  编:112000

      2、会议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电话: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请加盖公章。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