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2012-03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以下简称“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计划》(“首次授予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年11月9日,本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首次授予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H股股票增值权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议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12年11月30日通过决议,确定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计划的授予日为2012年11月30日,并同意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取2012年11月30日公司H股股票收市价2.64港元、2012年11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市价2.67港元、公司H股股票的面值人民币1元的较高者,即2.67港元。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0次普通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已正式实施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的首次授予计划,现将首次授予计划的授予对象以及分配额度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本公司H股股票增值权首次授予共向139名符合条件的授予对象合计授出H股股票增值权60,540,000份,占2011年末公司H股股本的1.73%,占2011年末公司发行总股本的0.54%,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述岗位同级别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计21人,共授予14,980,000份H股股票增值权,占首次授予总股数的24.74%,详细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份) | 占公司H股数量比例 | 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数比例 | 占本次授予总股数比例 |
刘绍勇 | 董事长 | 100 | 0.0286% | 0.0089% | 1.6518% |
马须伦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00 | 0.0286% | 0.0089% | 1.6518% |
徐昭 | 董事 | 86 | 0.0246% | 0.0076% | 1.4205% |
顾佳丹 | 董事 | 86 | 0.0246% | 0.0076% | 1.4205% |
李养民 | 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 86 | 0.0246% | 0.0076% | 1.4205% |
唐兵 | 董事、副总经理 | 86 | 0.0246% | 0.0076% | 1.4205% |
罗祝平 | 董事 | 86 | 0.0246% | 0.0076% | 1.4205% |
巴胜基 |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71 | 0.0203% | 0.0063% | 1.1728% |
舒明江 | 副总经理 | 71 | 0.0203% | 0.0063% | 1.1728% |
吴永良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71 | 0.0203% | 0.0063% | 1.1728% |
田留文 | 副总经理、上航总经理 | 71 | 0.0203% | 0.0063% | 1.1728% |
胡际东 | 工会主席 | 71 | 0.0203% | 0.0063% | 1.1728% |
单传博 | 总经济师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董波 | 营销总监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蔡阳 | 总信息师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冯亮 | 总工程师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郭丽君 | 总法律顾问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汪健 | 董事会秘书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孙有文 | 总飞行师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初阳 | 总经理助理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罗伟德 | 虹桥西区二期配套建设常务副总指挥、副组长 | 57 | 0.0163% | 0.0051% | 0.9415% |
合计 | 共21人 | 1498 | 0.43% | 0.13% | 24.7440% |
(二)公司的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人才,包括副总师、副总监、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一级公司(单位)正职、二级公司(单位)正职、机关部门正职、营销委副职、营销委大区正职、营销委主要部门正职、营销委主要营业部正职、各分子公司分管营销副职;中货航分管营销副职、中货航市场营销部门正职、中货航主要营业部正职、中货航主要分子公司正职共计118人,共计授予45,560,000份H股股票增值权,占首次授予数量中的75.26%。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