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棱光实业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2-20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 关联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在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三楼黄山厅召开,公司董事长章曦先生主持会议。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264,198,574,占公司总股本的75.9192%。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加表决的股份14,100,254股。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增资上海新型建材岩棉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100,254 | 14,093,862 | 6,386 | 6 | 99.9547% |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李良锁、赵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