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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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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12-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证券代码:600261 公告编号:2012-03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2月14日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2年12月14日下午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七、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凡是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投票。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至12月19日(星期三)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证券部

    八、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485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赵芳华、孙泽军

    3、联系电话:0575-82027721

    4、传真:0575-82027720

    5、邮编:312300

    6、与会股东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5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在本表的表决意见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赞成”画“√”;“反对”画“×”;“弃权”画“Δ”,其他符号无效。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提示: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0日9:30~11:30,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挂牌投票代码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量说明
    738261阳光投票2项A股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相同意愿的表决,则按照如下进行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2项议案73826199.001股2股3股

    (2)逐项表决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阳光照明1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1元1股2股3股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元1股2股3股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阳光照明”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61买入99.00元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阳光照明”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61买入1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261买入1元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