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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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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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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2-08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21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二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2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文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期限为壹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用途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何美琴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旭红女士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为激励对象王祝双先生、王祝全先生的兄弟,均为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生先生、陈旭红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陈旭红女士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为激励对象王祝双先生、王祝全先生的兄弟,均为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生先生、陈旭红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陈旭红女士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董事长王文生先生为激励对象王祝双先生、王祝全先生的兄弟,均为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文生先生、陈旭红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2-091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21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二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清华信息港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虹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积极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