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期限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关于稳定价格期限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717 股票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2-028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价格期限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H股已于2012年12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H股总股数为243,234,200股。
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的规定刊发公告,并宣布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限已于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即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递交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结束。本公司已自稳定价格经办人中信证券融资(香港)有限公司获悉,于稳定价格期限内并未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
本公司进一步宣布,超额配售权并未行使,并已于2012年12月27日(星期四)失效。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截至2012年12月27日公众持有的本公司H股数目继续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8.08(1)(b)条项下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除香港上市规则第10.08条所载的情况外,自本公司H股上市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得发行任何新股份或可转换为本公司股本证券的任何证券。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