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7期收益支付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7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40028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收益支付分配日期 | 2012年12月26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26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1月28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2年12月26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2年12月27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2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2月28日起可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7期已于2012年12月26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28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8)的年化收益率为3.655%,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29)的年化收益率为3.891%。
(2)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5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2年12月25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人民币1.00元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2年第7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2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7期赎回开放日及2013年第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6)截至2012年12月26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8)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2年12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9)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3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40030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5月23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收益支付分配日期 | 2012年12月26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2月26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3年3月27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2012年12月26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款将于2012年12月27日从托管户划出;投资者若选择红利再投资,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12年12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12月28日起可查询。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3期已于2012年12月26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79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0)的年化收益率为3.920%,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1)的年化收益率为4.189%。
(2)2012年12月26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2年12月26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100元,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人民币1.00元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2年第3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3期赎回开放日及2013年第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6)截至2012年12月26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7)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8)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2年12月25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9)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
“2013倾心回馈”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鼓励基金投资客户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13年1月4日起参加中国工商银行“2013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1)、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2)、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5)、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7)、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08)、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11)、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40180)、华安动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15)、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16)、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40190)、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18)、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20)、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40021)。
二、优惠活动的内容
在2013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
三、注意事项
1、该活动适用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新老客户。对于已在本次活动前享有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长期投资”优惠活动的老客户,在活动期间内,其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一律按八折优惠;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老客户的基金定投优惠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凡在规定时间及规定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定投申购不享受以上优惠。因客户违约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定投申购不成功的,亦无法享受以上优惠。
3、本次优惠活动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
4、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各基金具体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相关公告。
6、中国工商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为准。如上述活动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咨询办法
1、中国工商银行网址: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
2、本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4004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3年1月4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3年1月4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7日鑫债券A | 华安7日鑫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42 | 040043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 是 | 是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该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有效申请。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华安电子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不同份额类别的金额限制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份额的分类”,基金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对于A类或B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运作期到期的该类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部份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一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一周的周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两周的周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自动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周对日是指日历周中的对应日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为星期D,周对日为该日下一周的对应星期D,D为“一”、“二”、“三”、“四”或“五”。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不提供日常转换服务。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展定期定投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
电话:(021)38969973
传真:(021)58406138
联系人:姚佳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522室
电话:(010)57635999
传真:(010)66214061
联系人:朱江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1203室
电话:(020)38199200
传真:(020)38927962
联系人:田峰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
电话:(029)87651811
传真:(029)87651820
联系人:史小光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
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张彤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
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
联系人:曹瀚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86)10-66592638
传真:(86)10-6659456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66688
传真:021-58798398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 号
法定代表人: 农惠臣
电话:0991-824667
传真:0991-8824667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1876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
网站:www.ebscn.com
(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上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962518.com
(14)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电话:(010)83561149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36
传真:(021)50586660-8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传真:(0531)68889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1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hina-invs.cn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 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cn或jijin.txsec.com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披露各类基金份额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有关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2年12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的详细情况。
(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于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