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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2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于2013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刘一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5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3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达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2,700万元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5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4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9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6,690.5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3日出具的(2011)中勤验字第09065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2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7月11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18,0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3年1月4日按承诺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3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贷款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2,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原材料收购以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自前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来,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将上述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继续将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22,7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归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继续将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人民币22,700万元闲置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丰林集团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营业利润和每股收益水平,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违反丰林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本保荐机构同意丰林集团将闲置超额募集资金22,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丰林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有关事项之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