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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3-0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9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11份,实际发出表决票11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辞职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的职务。杨超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工作和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新的董事长、董事未选举产生前,杨超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长、董事职务。

    杨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此,董事会对杨超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武建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人的资格、简历等进行认真审议后提名,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武建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武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武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武建强先生简历附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武建强先生简历

    武建强,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西河津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经济学博士。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东北工学院有色金属冶金专业学习;

    1984年7月至1988年3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分厂调度员;

    1988年3月至1989年7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分厂调度室副主任;

    1989年7月至1993年2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分厂八车间主任;

    1993年2月至1994年12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分厂副厂长;

    1994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三分厂厂长;

    1995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任山西铝厂氧化铝四分厂厂长;

    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山西铝厂厂长助理;

    1998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山西铝厂副厂长;

    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任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任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2006年2月至2007年4月,任山西华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山西华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其间: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在西北大学人口资源和环境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学习)

    2009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总经理。

    武建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13-00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二)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办公楼11楼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有: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武建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许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上述审议事项披露如下:

    1、《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武建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3年1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许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已在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2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611 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其他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证券部

    邮编:650051 联系人:杨雯君

    电话:0871-63106735 传真:0871-6310673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 题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武建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许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证券编号:2013-003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所持有的

    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9月10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桂山公司100%的股权。(详细内容见刊登于2012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2012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星焰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焰公司”)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桂山公司100%股权,挂牌交易价格为600万元,截止2012年11月1日,产生二家受让方:四川新力诚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牟定共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经2012年11月16日进行网络竞价,四川新力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力诚”)取得受让资格,2012年11月30日,转受让双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星焰公司将所持有的桂山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四川新力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10万元。并于2012年12月13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川新力诚已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了交易价款。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