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1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3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权期限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专利权人 |
| 1 | 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制备嘧菌酯的方法 | 2010.3.17 -2030.3.16 | ZL 2010 1 0125433.1 | 发明专利 | 公司 |
| 2 | 一种制备嘧菌酯的方法 | 2010.3.24 -2030.3.23 | ZL 2010 1 0130608.8 | 发明专利 | 公司 |
| 3 | 一种制备醋酸甲脒的方法 | 2009.12.2 -2029.12.1 | ZL 2009 1 0231308.6 | 发明专利 | 公司 |
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完善公司以氢氰酸为原料的相关产品工艺技术储备,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3-002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近期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致函: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经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不变。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的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因此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