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0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月1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6名(陆海军董事委托张杰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延长设立乌鲁木齐分行授权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2013年机构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北京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总体规划》。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13-2018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月1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更替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27日,本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同志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1月8日,本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史元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 1月10日,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长辞职的公告》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强新女士简历:
强新,女,1954年出生,高级政工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2010年8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之前,强女士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2001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主任、党委副书记,1996年10月至2001年7月历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兼任西藏鑫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92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副主任,1990年9月至1992年12月历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工业电力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79年6月至1990年9月历任西藏山南地区沃卡电厂检修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党委书记。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 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