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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3-004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8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4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海口地块

      内容详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信托计划

      内容详见《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西华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信托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3-005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万元。

      ●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因开发2012年12月30日竞得的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地块需要,本公司拟全部以现金出资,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海南卓辰”),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海口地块”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出资设立海南卓辰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公司名称: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备案注册为准)

      2、公司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3、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本公司出资1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6、出资方式:现金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的销售、租赁;房地产经纪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门窗及其他住宅部配件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2年12月30日,本公司以53935.57万元人民币竞得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地块(挂牌起始价为5392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卓辰的目的,是将海口地块交由其开发,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海南卓辰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提升房地产主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拓宽公司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13-00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信托计划概述

      1、基本情况

      因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发行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委托代建合同收款权收益权信托计划,计划融资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0个月,并由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信托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发行西花岗幸福城保障房项目信托计划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信托协议的具体情况

      1、委托人:本公司

      2、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3、保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账户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4、财产收益权:信托期限内,经营和处置以公司与南京市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幸福城保障房《委托代建合同》而享有的委托代建合同收款权产生的所有收入而获得未来收益的权利

      5、融资金额:8亿元人民币

      6、融资期限:30个月

      7、融资成本及支付:7.38%/年

      8、信托收入支付时间:最后一期信托收入支付日为信托终止日,其余各期信托收入支付日为信托存续期间的每年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如遇非工作日,则信托收入支付日顺延,至非工作日结束后的第一日。

      9、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幸福城保障房项目工程建设款。

      10、担保方式:此次信托计划由集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2年2月9日,经集团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其为本公司(含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本次信托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建立非银资金筹集通道,增加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