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广告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地产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3年1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A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6版:信息披露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领取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45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在资格有效期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月15日,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沪电股份”)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HDF CO.,LTD.(以下简称“HDF”)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HDF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公司305.0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减持后HDF拥有公司5,709.3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日期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减持均价

    (元)

    交易方式
    2013年1月10日400.034.50集中交易
    2013年1月11日200.024.50集中交易
    2013年1月15日245.050.214.53集中交易
    合计305.050.2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完成前后,HDF持有沪电股份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HDF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沪电股份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沪电股份权益
    股份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60,144,0005.1757,093,5004.91

    注:以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