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ST万鸿 公告编号:2013-00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9,329.4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5,692,471.10元,因公司2012年度盈利但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董事会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支付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业务约定书》,同意向其支付2012年度报告审计费40万元,另由本公司承担异地审计工作的差旅费。
2013年,同意继续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ST万鸿 公告编号:2013-00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11日以书面递交和传真方式送达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ST万鸿 公告编号:2013-004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已三年连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披露2007年度报告后,流通股份停止交易;2008年5月19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11】46号文《关于同意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股票获准于2011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公司的股票简称为“ST万鸿”,证券代码“600681”。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2年度实现净利润3,145,602.08元,净资产25,586,713.78元,营业收入86,113,543.68元。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园林绿化,且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银行账户2012年1月被冻结的事宜主要系公司为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11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而引发的诉讼案件,现根据公司最新收到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申字第25号《民事裁定书》,法院已裁定本案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公司已于2012年8月在中国银行友谊路支行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银行业务均通过该账户正常办理,资金运转正常,并且不存在被冻结的风险,不确定性因素已消除。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13.3.1条之规定,公司也不触及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于2013年1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公司股票于2013年1月25日起停牌。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