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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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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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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公告
    2013-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3-01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对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和 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产投”)。

      ●认购方式: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拟以其所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的共85%股权,即:大唐集团所持55.25%、广西投资所持25.50%、贵州产投所持4.25%的股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一、有关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桂冠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通过现场视频和电话会议方式,同时在南宁、北京会场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2013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第一至八项议案均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蔡哲夫、戴波、李少民、武洪举、方庆海、果树平、张鲁回避表决。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哲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主体分别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的龙滩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龙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450000000013490。龙滩公司正在进行存续分立,分立成为两个公司,分别为:继续存续的龙滩公司和新设成立的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分立后继续存续的龙滩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48.6亿元,其中大唐集团出资占65%,广西投资出资占30%,贵州产投出资占5%。预计,龙滩公司分立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可在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

      拟以2013年2月28日作为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资产的预估值约为153亿元。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发行类型: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价格为3.60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 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1 = P0 / ( 1 + 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 1 = (P0+AK ) / ( 1 + K )

      三项同时进行:P 1 = (P0 - D + AK ) / ( 1 + K + N )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根据目标资产的预估值,本次发行数量预计约为43亿股。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目标资产的出售方,即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8、拟购买的目标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目标资产是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85%的股权,分别为大唐集团所持55.25%的股权、广西投资所持25.50%的股权和贵州产投所持4.2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9、认购方式

      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拟以其拥有的目标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数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0、目标资产期间损益

      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目标资产完成交付日(含当日)期间,目标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净资产增加由公司享有;目标资产所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由目标资产的出售方各自以货币资金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1、锁定期安排

      大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此限。

      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此限。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2、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3、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4、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交易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系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出售方和股份认购方。大唐集团同时系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大唐集团、广西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公司购买目标资产的方式、对价、价格,目标资产的交付,发行股份的交付,目标资产期间损益的归属、人员安排,协议生效条件,违约责任等重要事宜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等事项的选择;

      2、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中介机构;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及执行与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相关授权事项全部完成。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1、交易标的资产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本次交易行为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公司已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就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披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资产出售方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龙滩公司股权,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龙滩公司系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桂冠电力将合法拥有龙滩公司85%的股权,控股龙滩公司。

      3、龙滩公司的业务范围与桂冠电力的主营业务一致,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桂冠电力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桂冠电力将继续保持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召集股东大会时间说明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等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进行审议。待相关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上述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依法定程序召集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告股东大会通知,由股东大会对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进行审议。

      三、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本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进行审议和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先认可函;

      (四)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五)《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3室;公告刊载于2013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3-017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2月4日通过现场视频和电话会议方式,同时在南宁、北京会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的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平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和 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主体分别持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本次交易所涉的龙滩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

      龙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450000000013490。龙滩公司存续分立为两个公司,分别为:继续存续的龙滩公司和新设成立的大唐集团广西聚源电力有限公司。分立后继续存续的龙滩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48.6亿元,其中大唐集团出资占65%,广西投资出资占30%,贵州产投出资占5%。

      拟以2013年2月28日作为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目标资产(龙滩公司85%的股权)的预估值约为153亿元。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类型: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份价格为3.60元/股,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 = 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1 = P0 / ( 1 + N )

      增发新股或配股:P 1 = (P0+AK ) / ( 1 + K )

      三项同时进行:P 1 = (P0 - D + AK ) / ( 1 + K + N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发行价格。

      如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为目标资产的出售方,即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拟购买的目标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目标资产是分立后存续的龙滩公司85%的股权,分别为大唐集团所持55.25%的股权、广西投资所持25.50%的股权和贵州产投所持4.2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认购方式

      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及贵州产投拟以其拥有的目标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数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目标资产期间损益

      审计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目标资产完成交付日(含当日)期间,目标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及其他净资产增加由公司享有;目标资产所产生的亏损及其他净资产减少,由目标资产的出售方各自以货币资金补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锁定期安排

      大唐集团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此限。

      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但是,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4号》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关规定的转让不受此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在本次发行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的上市交易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了《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的议案》。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重组预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3-01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告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12月21日起连续停牌。

      2013年2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刊载在2013年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股票于2013年2月5日起复牌。

      目前,公司、交易各方、各中介机构正全力开展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30日发布一次有关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5日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公司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和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产投”)发行股份,购买大唐集团、广西投资和贵州产投分别拥有的分立后存续的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滩公司”)55.25%、25.50%、4.25%的股权。上述事项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同时构成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有相关材料后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规则,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股份发行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购买的龙滩公司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公司拟购买的目标资产的最终价格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评估而作出的评估结果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数据,价格确定方式公允,符合公司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水力发电方面的经营实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空间。

      独立董事(签名)

      阮响华 沈琦 吴集成 闵勇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