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1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2月20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2月25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田树桐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提名田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2月21日公告2013-007),其中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后经公司董事会复核发现田树桐先生尚未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要求提名人撤销提名,并发出了关于拟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2月23日公告2013-009)。现董事会决定取消提名田树桐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次取消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取消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鉴于提名人已撤销关于田树桐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人数及任职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新提名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董事的选举方式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樊培银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樊培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博士)学历;曾任吉林农业大学讲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并兼任青岛市财政局财务评审专家,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樊培银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1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13年3月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内容详见2013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3-005),现取消《关于选举田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增加临时提案《关于选举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以及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一、 取消部分议案的原因
鉴于提名人已撤销田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内容详见《关于拟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
公司已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提名田树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再审议该议案。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原因
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韩汇如先生从提高会议效率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经审核,韩汇如先生持有本公司136,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45%,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上述取消议案及临时提案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和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不变。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召开情况请参见2013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3-012)。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1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3月8日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3月7日—2013年3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7日15:00至2013年3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关于选举韩方如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2、《关于选举邱锡柱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3、《关于选举韩汇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4、《关于选举敖巍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5、《关于选举许娅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6、《关于选举何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关于选举权锡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樊培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张世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李新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翟洪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续租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3月1日。截止 2013年3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3月6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3年3月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证券部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果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果议案3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输入委托数量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4股代表回避;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3月7日下午15:00至2013年3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陶波、纪晓菲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 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
邮编:2663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2月2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