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券商入围
⊙记者 曾雯璐 浦泓毅 ○编辑 李剑锋
记者日前获悉,第三批柜台交易试点券商评审已于3月14日展开,有10家券商入围,正式名单或于3月20日左右敲定。分析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柜台交易业务又往前迈进了一步。
此次第三批柜台交易试点券商评审有10家券商入围,正式名单或于本周敲定。据悉,本次新增参与评审答辩的券商共有6家,另外还有4家是第二批评审未获通过的券商,本次也参与了柜台交易试点资格的角逐。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4家券商只需补充材料而不用答辩。”公开信息显示,这4家券商分别是西南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和南京证券。
而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相关配套的业务规范也同步细化。3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和《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对柜台交易市场的金融衍生品进行了规范。
有柜台交易业务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以后这类的规范还会陆续出台,对柜台交易市场上的产品会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出台相关规则,并对柜台交易市场的产品备案中的要素作出具体的要求。”
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在公告中明确表态,下一步将组织起草权益类衍生品定义文件及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规则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业务规范强化了获取柜台交易业务资格的牌照优势。
该业务规范规定,取得柜台交易业务资格的券商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需在开展业务前向协会备案,而未取得柜台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则需通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另外,现行法律法规或自律规则规定不明确的金融衍生品,也需要通过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有业内人士点评称,柜台交易业务牌照相当于获得了金融衍生品发行的“绿色通道”,只需备案而不用另行通过专业评价。加上未来柜台交易业务发展空间广阔,但是能够获得柜台交易业务资格的试点券商规模有限,总规模估计不会超过25家,柜台交易业务试点资格或成为稀缺资源。
另外,该业务规范也对在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价值取决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等标的物的金融协议,以及其中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组合。对在柜台市场交易的金融衍生品框定了明晰的界限。
据了解,此前获得柜台交易试点资格的券商已在着手进行金融衍生品设计,预计首批问世的产品将以个股为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