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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1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9时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开华先生

      (4)召开地点: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3年2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总数为222,513,1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9%。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此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余和平先生、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映照先生、杜庆山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6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杜庆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陈朝晖先生、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拟聘任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选举陈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彭本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22,513,199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格林美《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3月8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下午在荆门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推选非独立董事许开华先生、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非独立董事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非独立董事许开华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同意推选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非独立董事余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同意推选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非独立董事周中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同意推选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独立董事杜庆山先生、非独立董事王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李映照先生为召集人,任期三年。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许开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许开华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许开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许开华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2亿元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六、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丰城支行的2亿元贷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该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荆门格林美继续向该行申请人民币1亿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因生产规模扩大所需流动资金。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荆门格林美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附:个人简历

      许开华,男,汉族,1966年2月生于湖北荆州,中南大学冶金材料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兼职教授,曾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研究,曾与东京大学山本研究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受聘高级研究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商务部循环经济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国家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主任、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许开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1.465%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敏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

      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作为目前中国最大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具有丰富内涵的循环经济“子牙模式”。园区先后被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环保部批准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加工处理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和“国家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拟投资10亿元,建设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

      2、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许开华

      注册(实收)资本:120424.96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5年9月30日止);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硫酸、盐酸、液氨、氢氧化钠、双氧水、乙炔、氮气(压缩)的批发、仓储按许可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3年11月23日止);普通货运(按许可核定的经营期限至2014年7月31日止)。

      三、新建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

      项目选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期:2013年1月-2015年12月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循环处理废旧电子电器产品5万吨、废旧线路板1.2万吨、废五金10万吨、废旧灯管3300吨、报废汽车与废钢25万吨,以及建设国家级城市矿产资源技术研究中心,成为技术领先、环保先进、面向世界的国家级城市矿产资源循环经济园区。

      项目效益测算:本项目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达33亿元,税后净利润总额约1.5亿元,全部投资利润率14.48%,全部投资利税率15.29%,财务内部收益率15.71%,动态投资回收期9.41年(所得税后)。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产业园将以发展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与废钢的循环利用、稀有金属工业废料循环利用、废五金的循环利用等产业为核心;以先进技术与先进装备为依托、以环保化处理为主线、以高技术循环再造产品为终端,发展技术先进的废五金、报废电子电器、报废汽车、废旧灯管等报废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循环经济静脉大产业。该项目将打造立足天津,辐射环渤海经济圈三省两市的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项目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此外,可能还存在产品市场、原料供应市场、项目建设、许可政策、经营管理及关键人才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