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0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2年3月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阚宏柱先生因出差在外,全权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全权授权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2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0,041,623.2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6,786,202.67元,扣除2011年度利润分配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00,939,309.12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2年年末总股本1,444,01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288,802,755.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尾款的议案;
公司应收账款中有多笔尾款年限较长,经多次催收无果,考虑到追缴成本较高,公司经营层建议核销该部分尾款,该部分尾款累计932,069.79元。本次核销的尾款与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本次核销对当期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尾款对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薪酬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2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分别为178,202,767.87元和412,889,609.99元。根据上述两家公司董事会提议,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12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分别为9,800万元和22,70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上述两公司均为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分配的利润归本公司全部享有。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六、七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0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上午11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3年3月9日以电话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尾款的公告;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3-00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0,600.0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经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元,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截至2010年9月29日止,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960.00万元,已于2010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0)079号验资报告审验。2010年10月13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98,159.4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99.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一期)项目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 | 840013154108093001 | 0.00 |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 | 1050111003318 | 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 80030154500001233 | 0.00 | |
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 1101301021000257580 | 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 | 342006002018170370084 | 0.00 | |
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 182708065783 | 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 13-560101040022434 | 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 | 352000681018010127616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 | 840013075008093001 | 0.00 | |
合 计 | 0.00 |
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2010年10月18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840013154108093001、1050111003318、80030154500001233、1101301021000257580、342006002018170370084、182708065783、13-560101040022434、352000681018010127616,上述专户仅用于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与上述银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公司于2010年10 月18日、2010年10月19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7,96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8,159.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 产业化(一期)项目 | 无 | 297,960.00 | 297,960.00 | 297,960.00 | 1.58 | 298,159.40 | 199.40 | 100.07 | 2011年 逐步投产 | 42,197.76 | 否(注) | 否 |
合计 | — | 297,960.00 | 297,960.00 | 297,960.00 | 1.58 | 298,159.40 | 199.40 | 100.07 | — | 42,197.7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0年10月经公司第六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073,222,885.96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LED外延片主要生产设备为MOCVD,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很高,设备安装、调试涉及诸多技术参数的设置和调整,安装、调试时间周期较长,并且设备从安装、调试完成到设备完全达产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103台MOCVD设备中,已经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陆续投产的设备有92台,项目尚未完成全部建设;且已经开始投产的设备尚未完全达产,产能利用率仍有提升空间,导致部分投资收益尚需在以后年度体现。
2、近年来,LED行业获得了高速发展,但也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加上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国内经济景气度不高的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和成本均出现下降,由于公司新工艺、新产品的导入和新增产能为得到充分发挥,导致毛利率下降,也影响了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三安光电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