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公告对本基金其他产品材料中所提到的银河沪深300成长分级A、银河沪深300成长分级B加以引用时,均采用其场内简称的提法称之为银河优先、银河进取。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220,701,691.49份(含场外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111,300.94份),场内认购确认为194,290,100.00份(含场内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26,100.0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银河沪深300成长分级(场内简称:银河增强)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银河优先份额和银河进取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银河优先份额与银河进取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银河优先份额与银河进取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