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3-0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年3月28日(星期四)15:0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伍跃时、袁定江、邓华凤、廖翠猛、王道忠、张秀宽;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颜卫彬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伍跃时代其出席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湖南隆平高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联的农作物种业、农业技术服务和其他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参股投资与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湖南隆平高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江西明月山隆平高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江西明月山隆平高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山隆平”)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51%。
为了执行公司“聚焦种业,淡出延伸产业”的战略,也为了促进明月山隆平产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持有江西明月山隆平的480万元股权转让给广东建工对外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格为48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明月山隆平的股权比例降低至3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湖南隆康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湖南隆康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隆康农资”)成立于2002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1,9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95%。
鉴于隆康农资自成立以来持续亏损,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持有隆康农资的1,000万元股权转让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积东。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11月30日,本次拟转让股权的评估价格为392.09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为不低于4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在隆康农资的股权比例降低至4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该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授信有效期为1年,授信资金的使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并授权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3-0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并继续质押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关于解除股份质押并继续质押的通知。
新大新股份原将持有的本公司47,420,000股股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增加至71,13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7.11%),为新大新股份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质押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详细信息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已完成吸收合并且股权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新大新股份的通知,上述被质押股份中的11,460,000股、5,730,000股和17,190,000股已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3月27日和3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质押解除后,新大新股份又于2013年3月27日、3月28日和3月29日将共计28,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92%)分三次(每次质押9,600,000股)继续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分别自2013年3月27日、3月28日和3月29日起至质押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新大新股份共计持有本公司71,700,005股,其中质押股份数共计62,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10%)。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