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堂”)是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大运河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岭药堂决定将其公司名称变更为“石家庄以岭国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日前, 以岭药堂已经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石家庄以岭国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101000029388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
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注册资本: 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 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许可证有限至2017年2月28日)、卫生敷料、一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条纸、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日化用品的零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被列入《人感染H7N9禽流感
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3日接到通知,本公司产品连花清瘟胶囊被列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
此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列入国家卫生部《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2011版)》推荐用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乙型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推荐用药、卫生部《感染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推荐用药和卫生部《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8版修订版)》推荐用药。
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针对感冒呼吸系统疾病,公司已成功上市治疗普通感冒和病毒性流感的专利新药连花清瘟胶囊,该产品不仅对甲型流感H1N1、H3N2病毒具有杀灭作用,而且对其他流感病毒如副流感、SARS、禽流感、手足口、疱疹等病毒均有明显抑制作用,同时可抑制病毒感染后引起的细菌交叉感染,增强人体免疫功能,抗炎退热,止咳化痰。连花清瘟胶囊这种广谱抗病毒、抑菌消炎的良好作用,成为历次治疗流感病毒类呼吸道疾病的代表药物之一。”
2012年,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的销售收入为3.00亿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8%。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