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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4月7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郝智明、胡凤滨和齐荣坤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请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12年,公司完成的主要财务决算数据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155.02万元,较上年增长24.50%;实现利润总额20,539.72万元,较上年增长18.1%;实现净利润17,534.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534.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4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13年公司将在产品研发、新应用领域的拓展、国际化发展、生产型服务产业等方面加大实施力度,并筹划和布局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强管理、降低费用支出,有信心继续保持和延续公司的增长趋势,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5%-25%的增长目标。

    风险提示:这一经营计划目标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2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2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3年4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2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342,321.9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77,745.91 元,加年初未分配润 227,892,209.19 元后,截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386,556,785.2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1,519,677.53元, 根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1,519,677.53元。

    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2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40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顺利得以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健全的、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通过实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在 2012 年度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12年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联董事邓喜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2年度与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765.02万元,2013年度预计发生额为800万元。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博实(香港)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2012年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哈尔滨博实(香港)自动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实际出资,香港公司尚未经营。该公司设立后,根据后续市场反馈情况,公司认为目前暂无必要开展经营,决定注销。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募投项目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及其相关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朱清霞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会议任命朱清霞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人。(朱清霞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哈尔滨亿达电子有限公司、黑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自2007年5月起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职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3年4月7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初铭志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2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票0票,弃票0票,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4,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84,184.3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915,815.70元。资金于2012年9月6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9月6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246号验资报告。

    根据《招股说明书》记载,“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2 年9月 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41,110,429.58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2012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80,000,000.0034,894,508.53
    2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7,000,000.006,215,921.05
    合计——307,000,000.0041,110,429.58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2年10月23日出具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717号鉴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及时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保荐

    机构

    商业银行协议签订

    时间

    协议履行情况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2012年9月28日正常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2012年9月28日正常

    对于公司以存单等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人。公司存单等不得质押。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利息收入

    净额

    已使用金额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23001867151050507430265,415,815.70269,762.1947,755,754.70217,929,823.1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165216021515227,000,000.00129,693.066,957,843.32220,171,849.74
    合计 492,415,815.70399,455.2554,713,598.02438,101,672.93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50万元为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度
    编制单位: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191.5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71.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71.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8,000.0018,000.004,775.584,775.5827%   
    2、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700.0012,700.00695.78695.78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0,700.0030,700.005,471.365,471.3618%    
               
    合计 30,700.0030,700.005,471.365,471.36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10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717号“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资金3,489.45万元。

    2、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10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717号“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621.5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5、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收到利息收入为40.07万元;

    6、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支付汇款手续费0.12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主要采用定期存款管理方式,截至2012年12月31日存入募集资金专项定期存款账号金额为42,018.00万元,存入募集资金专项七天通知存款账号金额为1,790.41万元。其余1.76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9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应根据关联交易的相关性和类别对全年将要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的预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采购合同内容真实、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2013年预计发生金额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市场价格800.00765.021.69

    2013年1月1日至本决议公告日前,公司与上海博隆未发生交联交易,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0。

    二、关联交易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玲珑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协路1356号

    经营范围:粉体、固体物料处理系统的设计及相关机电产品的制造,机电、仪表工程安装与调试,搬运、装卸和货运代理,固体粉粒体气力输送技术及装置专业技术领域内四技服务,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及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电器元件的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 32,997.85万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 10,063.34万元

    2012年度营业收入: 20,655.42万元

    2012年度净 利 润: 1,372.60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博隆粉体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在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6.666%,是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仅邓喜军一人为公司提名,且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无公司派遣人员,因此,公司虽然是第一大股东,但对该公司不具有控制权。

    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双方公司正常业务而形成的,符合双方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公平、合理、有效。关联交易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的签订和履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关联董事依照有关法规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协议条款、定价方式、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0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指引”)及2013年2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方案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号文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80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88.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91.5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8,491.58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8,000万元,拟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2,700万元,两项目合计30,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471.36万元,其中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使用4,775.58万元,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使用695.78万元,上述资金的使用与公司计划一致。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暂时闲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25,228.64万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8,491.58万元。上述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距目前约7个月,募投项目正按计划进行投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未确定用途,暂时闲置。

    四、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募投项目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对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2、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性高、高流动性、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上市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在投资期限内,公司日均持有任何一类或几类投资品种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授权及期限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5、资金来源

    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6、本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品种选择的说明

    上市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浮动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对本金有较高保障的同时,能够提高收益性,保障资金的安全。

    六、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已制定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七、风险提示

    1、上述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较大波动的不利影响。

    2、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需求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额度,并结合金融市场形势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准确预计。

    八、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述资金的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3-01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6、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6日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9号二楼1号会议室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

    (3)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方式的请提交全部证件手续的扫描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路9号,邮编:15007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 系 人:陈 博

    联系电话:0451-84367021

    联系传真:0451-84367022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请携带上述证件手续的原件,以供验证。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1《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说明:以上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