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3-013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16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 年 4 月 16日上午 9:3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总部三楼一号会议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 4 月 16日上午 9:30-11:30和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1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73,96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0%。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1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人数 | 4 |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 47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3,964,273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72,833,262 |
网络投票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131,01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2.10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77 |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34 |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和王德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张建先生和陈广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73,402,463 | 99.24 | 0 | 0 | 561,810 | 0.76 | 通过 |
2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3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和201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5 | 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73,674,563 | 99.61 | 212,600 | 0.29 | 77,110 | 0.10 | 通过 |
6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7 | 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6,417,921 | 96.68 | 0 | 0 | 563,810 | 3.32 | 通过 |
8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3,400,463 | 99.24 | 0 | 0 | 563,810 | 0.76 | 通过 |
其中:1、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56,982,5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03%)股份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2、议案5“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分段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56,982,54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段内同意票数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2)持股1%-5%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15,850,62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本段内同意票数占投票总数比例为100%。
(3)持股1%以下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841,401股同意,212,600股反对,771,10股弃权,本段内同意票数占投票总数比例为74.39%。
其中:持股市值50万以上的单一股东的表决情况为:425,300股同意,212,600股反对,75,110股弃权,本段内同意票数占投票总数比例为59.65%。
持股市值50万以下的单一股东的表决情况为:416,101股同意,0股反对,2000股弃权,本段内同意票数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9.5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喻荣虎、张俊律师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为有资格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安徽水利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