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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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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工业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
    与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2013-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1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工业尾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

      与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争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洋浦”)投资兴建海南炼化工业尾气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 本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

      1.1 本项目采用国际领先的自有工艺技术,对海南炼化等企业排放的工业尾气资源进行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设计原料气处理能力5万Nm3/h,年产10万吨食品级液体CO2,副产氢气8500吨、燃料气19万吨返供排放企业。

      1.2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达产后预计年产值约2亿元、净利润约5000万元、上缴税金约2000万元,安排就业约80人,实现直接减排CO210万吨/年、总体减排CO214万吨/年。

      1.3 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用地面积、经济效益分析、缴纳税收、劳动定员等数据,以经评审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洋浦经济发展局项目备案文件为准。

      2. 本项目选址、用地面积、地价和土地转让

      2.1 甲方同意本项目选址于汇智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以西地块,面积控制在80亩以下(以下简称“该用地”),由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依据本协议,正式受理土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出具选址意见书。乙方应采取先进工艺,优化布局,一次性设计建设本项目,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

      2.2 为扶持本项目发展,在乙方承诺一次性支付土地款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本项目用地招商优惠地价为18万元/亩。

      2.3 该用地由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依据本协议和选址意见书协议转让给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税务等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法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甲方积极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3. 本项目优惠政策和建设条件

      3.1 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乙方享受《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扶持优惠政策》(浦管〔2011〕104号)、《洋浦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浦管〔2011〕129号)等甲方发布的现行优惠政策,如有调整,从新政策。

      3.2 该用地搬迁清表由甲方负责,不得影响本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

      3.3 本项目施工临时性以及生产运营永久性的用电、用水、用气、通讯等,由乙方直接向相关供应企业申请报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积极协调落实,符合规定且经省工信厅认定,可享受海南省大型工业项目供电到厂界优惠政策。

      4. 本项目投资要求及违约责任

      4.1 乙方承诺: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全力开展筹建工作,在与海南炼化签订关于原料产品互供、公用工程依托等正式商务合同和甲方完成该用地搬迁清表后,争取在2013年6月30日前进场施工建设,确保1年内建成投产,正常生产后各项指标确保达到本协议约定及项目备案之规模。

      4.2 因自身原因,乙方未能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及时一次性缴纳土地款,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有权终止该合同,本协议亦随之取消。

      4.3 本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海南省有关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如因自身原因,乙方迟于上述约定的时间进场建设本项目,或中途停建、缓建的,甲方每年度依法按土地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土地闲置费;乙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满2年仍未动工建设本项目,或实际投资额达不到项目备案总投资额25%的,甲方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4 乙方因其原因,致使本项目最终未能完成项目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5%,须按2.3款给予本项目招商优惠地价的双倍向甲方补偿。

      4.5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要求完成土地清表,或未能及时协调落实供水、供电等必备建设条件,并因此影响工程建设和投产的,经甲方认可,进场期和投产期可顺延。

      4.6 甲方有权对本项目注册资本金到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规模、产量和产值、劳动用工等方面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督促工程建设投产进度。

      4.7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产业招商政策性优惠用地,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项目及该用地,或改变本项目及该用地的用途和性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和责成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终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或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8 本项目应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洋浦本地居民,比例不得低于其用工总人数的30%,相关鼓励和扶持政策按《洋浦经济开发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暂行办法》(浦管办〔2012〕68号)执行。

      二、其它

      1、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根据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3-01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4月2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推进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并取得证书。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旨在表彰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是中国劳动者最高奖项之一。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取得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地位,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公司致力于石油化工尾气(废气)、火炬气回收及高附加值利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力图为我国环保事业和食品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股东、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