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9日下午14: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78,479,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3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278,479,5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琪、顾文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3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5月9日接到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强投资”)通知,称其已将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永强投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编号:LP质2013字001号),将其持有的2,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浦发银行,质押期限自2013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7日。本次质押登记程序已于2013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3年5月9日,永强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664.8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12%;本次质押2,360万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31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2.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56%。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