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深圳方盈瑞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委托借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961 股票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3-01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深圳方盈瑞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委托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向深圳方盈瑞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盈瑞凯”)借款50000万元,用于本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10%。
一、本次交易概述:
1、本公司拟通过中国银行向方盈瑞凯借款50000万元,用于本公司经营资金周转,借款期限2年,年利率10%,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总承包”)、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新世界”)为共同债务人。
2、为保证方盈瑞凯在此项交易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控股”)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3、为保证方盈瑞凯在此项交易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合法享有的对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向中国银行提供质押担保。
4、本次公司向方盈瑞凯借款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1)深圳方盈瑞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方盈瑞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定代表人:卫立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
方盈瑞凯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东盈瑞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盈投资)三家出资成立之有限合伙企业。
东盈投资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东银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广州德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之有限合伙企业。
(2)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16783.9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土木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实业投资。
公司注册地:江苏省海门市常乐镇
(3)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02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对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进行投资;建材批发零售。
公司注册地:江苏海门市常乐镇
(4)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通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司注册地:江苏海门市常乐镇
(5)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28860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咨询、投资、开发、销售。
公司注册地:江苏南通市桃园路
以上五方合同当事人中,中南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南通总承包、南通新世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与本公司相关联的公司与方盈瑞凯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的购销金额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与方盈瑞凯近三年不存在商业交易,购销金额为零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方盈瑞凯资金实力强,社会声誉高,能够按时向本公司提供所需资金。
三、本次交易签订的重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方:方盈瑞凯、中南控股、中南建设、南通总承包、南通新世界
2、借款金额:本公司向借款金额共计50000万元。
3、借款利率:按照合同约定,本次借款年利率10%。
4、资金使用期限:2年,其中一年后还款15000万元,二年后还款35000万元。
5、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经营资金周转。
6、质押担保情况:南通总承包、南通新世界为共同债务人、中南控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南通总承包以其对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7、质押担保期限:抵押合同期限为主合同生效后两年内,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委托贷款协议》,本公司将于合同签订后的2年内按年度分别支付方盈瑞凯资金利息费5000万元、3500万元。因此,会从一定程度上造成本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但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未超过经理层的授权范围,因此无须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合作经公司法律部审核合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协议
2、质押合同
3、保证合同
4、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