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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3-01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06,115,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限售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406,115,339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 1人,代表股份100股。公司董事、总经理修山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二《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三《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四《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五《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六《201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七《关于2013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八《关于201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选举修山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关于选举琚长征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关于选举陈志高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关于选举顾宝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关于选举黄楷胤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关于选举唐清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李少珍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关于选举钟道迈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406,115,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清伟律师和钟晓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3-016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3:30在公司贵宾室举行,公司全体共7名董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翟美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由董事长提名,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修山城、黄楷胤、唐清泉,由唐清泉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翟美卿、黄楷胤、唐清泉,由黄楷胤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翟美卿、修山城、顾宝炎、黄楷胤、唐清泉,由顾宝炎担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成员:翟美卿、修山城、琚长征、陈志高、顾宝炎,由翟美卿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修山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琚长征先生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陈志高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刘辂女士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谢郁武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饶于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范菲女士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谢春林先生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陆国军先生担任总经理助理职务、谈惠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任期三年。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舒剑刚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顾宝炎先生、黄楷胤先生、唐清泉先生就以上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聘任管理人员过程中,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认为修山城先生、琚长征先生、陈志高先生、刘辂女士、谢郁武先生、饶于华先生、范菲女士、谢春林先生、陆国军先生、谈惠明先生、舒剑刚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聘任人员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以上管理人员的决议。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翟美卿:美国杜兰大学MBA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 兼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常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修山城:1965年12月生,1987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至今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琚长征:1965年5月生,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7年毕业于天津大学;1987年至1993年任国家机电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程师;1993年至2000年先后在中山富盈房地产公司、雅居乐房地产公司、南海吉鸿房地产公司等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0年至2010年3月份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志高:1956年9月生,高级工程师,1982年2月毕业于广州华南理工大学;1982年至1984年在北京纺织工业部设计院工作;1984年至1996年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海南南部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顾宝炎:1945年4月生,现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经济学会理事、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上海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教育(MBA)中心主任、上海理工大学国际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管理基础理论、工商管理、服务经营管理、企业组织与行为研究、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1981年至2000年任职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1988年至1996年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1996年至2000年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院长;1984年至1986年担任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UCLA)访问学者;1992年至1993年任美国富布赖特Fulbright) 访问学者(中国组组长),并获美国俄亥俄州鲍林格林大学(BGSU)博士后证书;1993年至1996年任霍英东基金南沙办事处副主任,南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起至今,在上海理工大学任教,2002年至2006年任上海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10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楷胤:获荷兰特文特大学博士学位、荷兰玛斯特立赫特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荷兰KH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成员及董事,荷兰特文特大学、荷兰埃恩霍芬理工大学、荷兰电子商务研究与应用中心研究员。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创业学院常务副院长。2010年4月17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唐清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2002年6月至今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兼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客座教授,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客座研究员,《当代经济管理》编辑委员会特邀委员;2006年5月至2013年3月担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出版专著包括:《我国企业研发创新的风险与有效性研究》、《公司治理与资金使用效率》,《企业中的代理问题与信息管理》,发表论文10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和省级等研究项目20余项。

      刘辂:1994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79 年 12 月至 1989 年 6 月贵州风雷军械制造厂工作;1994 年 9月至 1995 年 5 月新加坡长堤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1995 年 6 月入职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人事及行政部经理等职务;2002年至 2010 年 8 月,任金海马集团副总裁。从2010年9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郁武:毕业于复旦大学。1994年至今先后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顾问、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0年4月份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27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饶于华:1972年生,1995年毕业于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得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2006年获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1995年任职于广州市建筑总公司下属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2001年任职于广州市建筑总公司下属广州市建工设计院,先后任高级工程师、副总建筑师、分院院长职务。2007年任职于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副总建筑师、助理总监、副总监职务。2011年入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设计研发部设计总监职务。

      范菲: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年至2009年12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经理,南方香江集团行政部经理、香江集团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4月17日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总裁办、内控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

      谢春林:新疆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会计系经济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8年至2002年在金海马集团工作,任工程部经理、拓展部经理,2002年至2006年9月担任南方香江集团总裁助理兼拓展部总经理职务,2006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拓展部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陆国军:2012年12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任深圳香江装饰大市场及香江装饰广场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南方香江集团总裁助理兼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香江控股监事;2007年至今任香江控股总经理助理,兼任香江控股商业营销中心总监。

      谈惠明:1961年5月出生,1985年6月毕业于江西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1992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199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87年至1990年任中国公路桥梁总公司科威特262项目财务经理;1990年至1995年任江西华兴实业总公司财务经理;1995年至2002年任江西汽车交易市场开发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南方香江集团下属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7月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10月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舒剑刚:1983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8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年5月至2012年8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3—017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贵宾厅举行,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会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忠华先生、李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监事会会议审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选举钟道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3年。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张忠华:1973年3月出生,获英国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5年至2001年,历任香港伟易达集团审计部审计员、高级审计、审计主管。2001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内控部内控主任、内控部经理,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惠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竞越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培训咨询顾问。2010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内控部高级内控专员、审计经理、内控部经理。

      李海燕:1979年11月出生,2000年毕业于湖北省襄樊学院,经济秘书专业。2003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广东嘉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助理;2004年4月至今先后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专员、高级行政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