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3-01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8: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310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0,031,645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43% |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杨安国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任文艺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杨安国先生、独立董事郑远民先生、崔钊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关于审议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关于审议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及201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 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40,031,64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9 | 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的议案 | 14,677,99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0 | 关于审议《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的议案 | 14,677,99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11 | 关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14,677,99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议案8《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属于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9、议案10、议案1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文胜、汪佳慧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
●报备文件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