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3-007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111,622,034股,占公司总股本665,600,000股的16.7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994,978.74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0,446,780.02元,2012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9,451,801.28元。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201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
赞成票111,622,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