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3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5月9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我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原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2012年7月27日变更名称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03134453108),并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公告刊登于2011年3月1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1-005)。根据该协议,专户仅限用于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储存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签订完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相关公告。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3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上午11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决议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无其他事项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