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01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 2013-013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红比例:每股现金红利为 0.1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为 0.095元(暂按5%税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除息日:2013年6月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3 年 5 月 9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3 年 5 月 10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二、分红派息方案
1、2012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744,6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4,46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2、发放年度:2012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 2013年6月3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 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构申报纳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按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09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10 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 3日
2、除息日:2013年6月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3年6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010-58089788
联系传真:010-58089552
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17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