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金材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7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10: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3,214,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5%。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一。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改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应英文名称为:Hongda Xingye Co.,Ltd.。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7,193,105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63,214,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单云涛律师、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本公告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