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13-02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和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通知,盘江控股和盘江煤电收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于2013年6月14日出具的《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同意盘江煤电就本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吸收合并将使盘江煤电所持本公司的股权(持有400,420,420股,比例为24.19%)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则盘江控股合计直接持有本公司971,050,591 股,占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58.67%。关于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宜,本公司已于2013年5月27日作出提示性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导致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须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盘江控股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本公司将及时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7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1号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5297872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本次权益变动须待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及证监会对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无异议后方能正式生效并组织实施。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3、法定代表人: 张仕和
4、注册资本:142,707万元人民币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20200000026243(1-1)
6、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7、企业类型:国有控股
8、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选精煤、特殊加工煤、焦炭、建材、建筑安装及设计、机电修配加工、铁合金冶炼、电力、汽车修理、矿用风筒及橡胶制品、养殖、种殖;自营出口:焦炭、金属镁、电解铝;自营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9、经营期限:2002年12月31日至长期
10、税务登记证号码:520202755366756
1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1号
12、联系电话:0851-5297872
13、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盘江控股拟吸收合并盘江煤电。在履行本次吸收合并程序过程中,盘江煤电需依法将其持有的包括盘江股份24.19%股权在内的全部资产负债移转予盘江控股持有。
本次吸收合并及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减少盘江控股管理层级,明晰产权关系,优化盘江股份的国有股东持股结构。
二、后续计划
未来12个月内,盘江煤电履行注销程序。盘江控股不会继续增持盘江股份的股份和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
二、股份变动情况
(一)《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
2013年6月14日,盘江控股与盘江煤电签署了《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当事人
现持股单位:盘江煤电
拟持股单位:盘江控股
2、拟变更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本次拟变更的股份为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前,盘江控股、盘江煤电、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完成后,盘江煤电注销,其所持的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结合盘江控股原直接持有的盘江股份570,630,171股股份,盘江控股共直接持有盘江股份971,050,591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58.67%。盘江控股、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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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盘江股份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均为贵州省国资委。
3、拟变更股份的对价
由于本次国有股东变更是盘江控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盘江煤电导致的,且盘江煤电不存在员工安置的问题,所以本次拟变更股份无需支付对价,也无任何附加协议安排。
4、协议生效条件
《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自下述事项全部达成之日起生效: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自证监会受理盘江控股提交的要约收购豁免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证监会未就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事项提出异议。
5、其他条款
除上述内容外,《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还对签署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条件,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的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国有股东变更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进展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4日出具《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同意盘江煤电就相关盘江股份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事项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审批通过及证监会就盘江控股相关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事项无异议。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仕和
签署日期:2013年6月14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二、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1月18日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2日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3日股东决定
六、《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签署日期:2013年6月14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盘江股份
股票代码:600395
收购人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中华中路1号峰会国际大厦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5297872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收购人声明
一、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国有股东变更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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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1、收购人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3、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5、营业执照注册号:520200000017260(1-1)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8、经营期限:1997年1月16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煤炭及其他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非银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需审批的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非禁止的其他项目投资。
10、税务登记证号码:520115214650279
11、通讯地址:贵阳中华中路1号峰会国际大厦
12、通讯方式:0851-5297872
二、收购人的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
盘江控股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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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收购人依法按照其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日常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是:煤炭及其他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和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等。收购人近3年财务数据(合并口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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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人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收购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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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盘江控股现时除持有盘江股份的股份外,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均未超过其总股本的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盘江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盘江控股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盘江煤电,将导致盘江煤电所持盘江股份24.19%的股权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
本次收购是由盘江控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所导致的。本次吸收合并及收购的目的是,减少盘江控股管理层级,明晰产权关系,同时优化盘江股份的国有股东持股结构。
二、本次收购的决定
2012年11月18日,盘江煤电作出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决议;
2012年12月22日,盘江控股作出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决议;
2012年12月23日,盘江控股作为盘江煤电唯一股东,作出同意本次吸收合并的股东决定;
三、未来12个月内对盘江股份权益的处置计划
未来12个月内,盘江控股不会继续增持盘江股份的股份和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转让协议
2013年6月14日,盘江控股与盘江煤电签署了《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协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现持股单位:盘江煤电
拟持股单位:盘江控股
(二)拟变更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收购人盘江控股为盘江股份第一大股东,现时直接持有盘江股份570,630,171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34.48%。
盘江煤电持有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24.19%。
本次收购前,盘江控股、盘江煤电、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收购完成后,盘江煤电注销,其所持盘江股份24.19%的股权全部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盘江控股则直接持有盘江股份971,050,591股股份,占盘江股份总股本的58.67%。盘江控股、盘江股份股权结构如下:
■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国有法人流通股。
本次收购前后,盘江股份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均为贵州省国资委。
(三)拟变更股份的对价
由于本次国有股东变更是盘江控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导致的,且盘江煤电没有聘用任何职工,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所以本次拟变更股份无任何对价。
(四)协议生效条件
下列条件均满足时,本协议生效:
1、本次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2、自证监会受理盘江控股提交的要约收购豁免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证监会未就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事项提出异议。
(五)其他条款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还对签署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条件,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盘江煤电持有的盘江股份的股份不存在被设定其他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无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除《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外,本次股权变更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四、本次收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程序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
贵州省国资委于2013年6月14日出具《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的批复》,同意盘江煤电就相关盘江股份国有股东变更事项豁免履行公开征集受让方程序。
(二)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收购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本次国有股东变更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收购人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仕和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2013年6月14日
三、律师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摘要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周 璇 张 钊 溪 张 文 霞
负责人:
赵 洋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13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仕和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2013年6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盘江煤电 | 指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盘江股份 | 指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盘江控股 | 指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吸收合并 | 指 | 盘江控股拟吸收合并盘江煤电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国有股东变更 | 指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份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所引起的权益变动 |
拟变更股份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400,420,420股盘江股份的股份 |
《吸收合并及国有股东变更协议》 | 指 | 《关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变更事项的协议书》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贵州省国资委 | 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登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张仕和 | 520202196112262818 | 董事长 | 中国 | 贵阳 | 否 |
2 | 周炳军 | 520202195701072815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3 | 尹新全 | 520202195708204438 | 董事、总会计师 | 中国 | 贵阳 | 否 |
4 | 孙朝芦 | 520202196212023013 | 董事 | 中国 | 盘县 | 否 |
5 | 辛华 | 52020219550930441X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6 | 李宗喜 | 520202196510244439 | 监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7 | 陈彦 | 520202195306154415 | 监事 | 中国 | 盘县 | 否 |
8 | 谢承吉 | 520202196960606712 | 监事 | 中国 | 盘县 | 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 | |
股票简称 | 盘江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39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干沟桥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400,420,420股 持股比例:24.1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减少400,420,420股 变动比例:24.1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收购人、盘江控股、本公司 | 指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盘江煤电 | 指 | 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盘江股份 | 指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国资委 | 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本次吸收合并 | 指 |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国有股东变更 | 指 | 由盘江控股吸收合并盘江煤电导致的盘江煤电将其持有的盘江股份400,420,420股股票变更为盘江控股持有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12年12月31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2,082,256,665.05 | 26,046,279,611.02 | 14,318,615,648.86 |
净资产 | 13,292,416,690.04 | 11,703,178,959.92 | 8,031,507,290.76 |
资产负债率 | 58.57% | 55.07% | 43.91% |
营业收入 | 20,001,319,354.49 | 11,379,335,923.50 | 6,719,117,590.88 |
营业利润 | 1,739,523,060.69 | 2,045,720,905.18 | 1,422,724,730.28 |
利润总额 | 1,804,409,294.80 | 2,101,837,540.09 | 1,424,275,243.04 |
净利润 | 1,467,207,884.81 | 1,750,730,515.38 | 1,169,568,462.05 |
净资产收益率 | 11.04% | 14.96% | 14.56%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张仕和 | 520202196112262818 | 董事长 | 中国 | 贵阳 | 否 |
2 | 周炳军 | 520202195701072815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3 | 施文刚 | 520203196502030218 | 副董事长 | 中国 | 贵阳 | 否 |
4 | 孙朝芦 | 520202196212023013 | 董事 | 中国 | 盘县 | 否 |
5 | 辛 华 | 52020219550930441X | 职工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6 | 张建华 | 522701194608130337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7 | 陈秋贵 | 520103195008053617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8 | 杨达治 | 520201194601061210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9 | 蔡运兴 | 52010319491123521X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0 | 吴 莉 | 520102194609120829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1 | 孙忠仁 | 520103194703290812 | 董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2 | 刘克飞 | 520102196405043459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贵阳 | 否 |
13 | 朱文建 | 520102196004044615 | 监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4 | 杨抗美 | 520103195308291625 | 监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5 | 张明勇 | 520201198001644053 | 监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6 | 池树芬 | 520202196902283664 | 职工监事 | 中国 | 贵阳 | 否 |
17 | 尹新全 | 520202195708204438 | 总会计师 | 中国 | 贵阳 | 否 |
18 | 肖祥云 | 320311196603181275 | 总法律顾问 | 中国 | 贵阳 | 否 |
19 | 黄寿卿 | 520202196206046710 | 总工程师 | 中国 | 贵阳 | 否 |
20 | 王立军 | 520202196110122811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21 | 龙海岑 | 520203196404120834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22 | 潘勇辉 | 420111197405257619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23 | 刘碧雁 | 520202197011244412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24 | 陈 华 | 520202197203056731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
25 | 叶 飞 | 520112196409272811 | 副总经理 | 中国 | 贵阳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