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 南京化纤 编号:2013-010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议的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13年06月08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 0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9名;各位董事均亲自表决,无以通讯方式表决的情形。
(五)董事长沈光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份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文:《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拟修订为:《公司章程》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此项决议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召开201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在修改《公司章程》后,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沈光宇先生变更为副董事长、总经理钟书高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总经理钟书高先生提名,聘任胡同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公司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6月21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同明先生:48岁,本科,高级工程师 2000年1月至2005年10月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自2004年1月起主持工作);2005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至2010年08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备动力部部长;自2010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江苏金维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维修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889 证券简称: 南京化纤 编号:2013-01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7月8日(星期一)上午9:3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不提供网络投票。
(五)会议地点: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文:《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拟修订为:《公司章程》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此项议案须经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07月0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南京市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17楼)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5-84208005
传 真:025-84208919
邮 编:210004
联 系 人:肇忠东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06月2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意向中明确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