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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3-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2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年6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与吉林万丰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该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王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2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益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同意公司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关联监事董益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30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与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万丰”)销售产品拟签订《产品买卖合同》,此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吉林万丰基本情况概述

      1、法定代表人:陈滨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3、实收资本:1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3年3月15日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住所:吉林高新区火炬大厦20层2008号

      7、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8、财务状况:吉林万丰为今年3月份刚成立的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但其为上市公司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威”)之全资子公司,其母公司与本公司曾有多次合作,信誉可靠,履约能力强。

      二、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数控立式加工中心和数控立式车床

      2、交易金额:1544万元人民币(含税)

      3、合同生效条件:自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4、定价政策:双方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公司与吉林万丰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向吉林万丰销售数控立式车床和数控立式加工中心等设备,本次交易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77%,在赚取利润的同时更希望以此为契机,打开东北市场,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2、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3、合同均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集中在2013年,将对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吉林万丰发生关联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万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411.42万元(含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吉林万丰为万丰奥威的全资子公司,万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为万丰奥威的控股股东。

      上述关联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成廷先生、王仲辉先生及潘自强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吉林万丰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其母公司与公司曾有多次合作,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可靠。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吉林万丰签署的《产品买卖合同》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吉林万丰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及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的议案》;对该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王吉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六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2年末)的2.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同意公司与吉林万丰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吉林万丰拟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3-03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签署概况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与俄罗斯APP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534.44万美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俄罗斯APP GRUPP公司为当地一家轴承的生产销售厂家,拥有良好的口碑。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情况

      俄罗斯APP GRUPP公司原先为轴承产品的销售公司,现组建厂房生产轴承,该公司与本公司为第一次合作。

      3、履约能力分析

      俄罗斯APP GRUPP公司为当地经营销售轴承多年的公司,拥有较好的信誉及履约能力。

      4、俄罗斯APP GRUPP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数控磨床

      2、合同总金额:534.44万美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6月6日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产生效力

      5、合同生效时间:2013年6月6日

      合同订金已于2013年6月18日到账,金额为104.2万美元。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合同均采用分批交货的方式,交货期主要集中在2013年,将对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因本合同产品分批交货、生产周期较长,存在部分货款回笼周期较长的风险。

      六、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产品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