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3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晓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晓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晓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张晓光先生简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江介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介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江介宝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江介宝先生简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艳萍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陈艳萍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陈艳萍女士简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制度>的议案》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3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晓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江介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陈艳萍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锦文先生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聘张晓光先生、江介宝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艳萍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聘任程序公平、公正、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张晓光先生、江介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张晓光先生简历
张晓光,男,汉族,1970年12月生,福建漳州市南靖县人,1988年9 月参加工作 ,1992年7月入党,本科学历,林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现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工作简历:1988年9月至1990年3月任县城关木材采购站职工、业务;1990年3月至1992年11月历任武警浙江省总队一支队服役任战士、副班长、班长;1992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木材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1997年5月至1999年3月任林业检查站检查员;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木材经营公司业务;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任木材经营部经理助理;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万安采购站站长;2003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木材经营部副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林业总公司销售科副科长、科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将乐县万山林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晓光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
江介宝先生简历
江介宝,男,汉族,1968年4月生,山东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入党,本科学历,高级物流师职称。
主要简历:1989年4月至1997年3 月任将乐县黄潭木材采购站业务科长;1997年4月至2000年3 月任将乐县楼杉采育场副场长;2000年3月至2001年4 月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场长;2001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副经理;2008年3月至2011年5 月历任将乐县青溪公司经理、金森上华林业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18日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0年组织完成《杉木无性繁殖珍稀乡土树种培育》;2011年组织参加可降解育苗容器成型机应用的调查、数据的收集,参与编制《可降解育苗容器的研制与应用研究项目》的工作。
江介宝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
陈艳萍女士简历
陈艳萍,女,汉族,1970年5月生,福建将乐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入党,本科学历,现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计划财务部经理。
工作简历:1988年8月至1997年5月任将乐县南口采购站统计、财务;1997年5月至1999年8月任将乐县木竹交易中心结算;1999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将乐县木材经营公司统计、会计;2003年5月至2006年2月任将乐县营林投资公司财务科会计、科长;2006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将乐县林业总公司销售科科长助理及三分离一监督财务;2007年11月至今历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陈艳萍女士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分别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张晓光先生、江介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副总经理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张晓光先生、江介宝先生、陈艳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其他情形。
3、同意聘任张晓光先生、江介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艳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洪 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汤金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伙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