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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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尼尔·弗格森《巨人》
⊙禾 刀
2003年,美国外交政策研究协会资深研究员詹姆士·库尔斯(James Kurth)在《国家利益》杂志有关帝国的特刊中写道:“今天只有一个帝国……美国是全球性的帝国。”不知是否因为对“帝国”一词过于敏感,对于学界的这一观点,美国政界普遍否认。前总统尼克松更直截了当地说:“美国不会成为罗马帝国也不会成为大英帝国,美国就是美国”。
就美国是否为帝国这一设问,英国人尼尔·弗格森倾向于肯定的回答。不过,他又觉得美国至少是一个不同于历史上的那些以殖民、霸占资源和种种利益为目的特殊帝国,不知这是否为本书取名《巨人》而非《帝国》的真实由来?
总体而言,这是一本综合反映美国国际战略与关系的著述。作为知名历史学家,高产作家,弗格森在解读美国历史方面表现得相当熟稔,文笔自然流畅,充分反映了作为学者的深厚知识存量。不过,这些知识技能,并不表明其观点就一定能够顺理成章地征服读者。
比如,弗格森在联合国与美国关系地位的论述方面就让人颇觉错愕。他堆积了大量逻辑上并不充分的理由,认为“联合国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创建的”,“美国需要联合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联合国的所有国际协定美国都会同意签字。联合国需要美国,所以它必须容忍它的这位主要赞助人。”他由此进一步引申,在美国发动的伊拉克战争等表决中,一些常任理事国滥用否决权,影响了美国的军事行动。
68年来,联合国存在的价值当然毋庸置疑。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订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之一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确立了这样的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同时确立了“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由此可见,在现代国际关系架构中,联合国的地位不容动摇,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文明成果,历经诸多战争,来之不易。
从另一角度看,美国也并不能保证他所发起的战争就一定是正义的。而是否正义,仅由美国式思维做出的回答也必定是片面的,更不能仅仅寄望其所谓的良好愿望。不妨同样以伊拉克战争为例,当年小布什和英国首相布莱尔信誓旦旦,坚称伊拉克有大规模化学武器,坚持要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后来的结果路人皆知。很显然,这是一场师出无名的战争,尽管美英最终毫无悬念地取得了胜果,但同时为国际秩序酿下了恶果,因为每场战争的发起者,都会坚称是为了正义。如果一个理论上更具包容性的联合国尚且不能成为遏制战争的控制阀,军事干预很可能成为常态,相较于萨达姆,这一隐患更应令人警醒。
弗格森同时还以大量篇幅分析了南联盟战争。然而,作为享有盛誉的历史学家,他居然漏掉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1999年5月8日,从美国本土起飞的B2隐形轰炸机经过两次空中加油后的不间断飞行,趁着夜幕飞抵南联盟上空,用五枚精确制导炸弹,从不同方向毫无偏差地击中了位于新贝尔格莱德樱花路3号的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新华社记者邵云环,以及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和朱颖当场遇难,伤者数十人。轰炸一国大使馆,到底意味着什么,想必只要翻翻《联合国宪章》便不难明白。
确实,若以今昔对比,历史上的许多帝国表现得更为赤裸裸,更为残暴。今天之所以这样的现象鲜有发生,这理应归功于人类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有了联合国这一个公开博弈舞台的存在。当然,历经半个世纪的联合国,也许在某些方面有改革的必要,但各方努力推动改革的意义理应远远大于发动战争的意义。如果联合国成为某一大国附庸,就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和平,反倒像是一种工具。显而易见的是,相当一部分成员国正在通过种种努力,避免这种糟糕局面的出现。
从某种意义上,美国能有今天在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实力和地位,与其开放与包容性,对个体权利的充分尊重有着密切关系。然而,这种源自美国本土的光荣传统并未有效影响到美国的境外政策,这令人颇为郁闷。或者也可这样说,一个大国要想赢得更多尊敬,还需在国际关系机制创新方面有更多作为,更能尊重程序正义的现实意义。
二十一世纪是和平与发展的世纪,怎样在最大限度兼顾各国利益时,建立和平发展机制,这当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求索,也是联合国的责任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