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 股票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3-008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8日在上海新光影艺苑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5人次,共持有147,693,675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8人,代表股份147,102,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7人,代表股份591,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伟旭先生主持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有关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760,114 | 877,083 | 56,478 | 99.3679% |
2、 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775,714 | 888,383 | 29,578 | 99.3785% |
3、 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908,314 | 739,583 | 45,778 | 99.4683% |
4、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8,015,312.7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645,099.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09,858,489.2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98,228,702.69 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决定:2012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股利的形式,拟以2012年末总股本561,163,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计56,116,398.80元。并决定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760,114 | 915,974 | 17,587 | 99.3679% |
本议案分区段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股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184,130 | 16.4741 | 915,974 | 81.9523 | 17,587 | 1.5736 |
持股1%-5%(含1%) | 0 | 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持股5%以上(含5%) | 146,575,984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31,030 | 18.9140 | 115,441 | 70.3660 | 17,587 | 10.720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153,100 | 16.0544 | 800,533 | 83.9456 | 0 | 0.0000 |
5、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度报酬及续聘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894,714 | 753,183 | 45,778 | 99.4590% |
6、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760,114 | 887,783 | 45,778 | 99.3679% |
7、 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
全体股东 | 147,693,675 | 146,757,214 | 753,183 | 183,278 | 99.3659%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肖浩律师出席,并对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